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7:27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11,电话86689160,传真:86689494)。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家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投资石家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招商资讯类信息等。
积极对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对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家庄市主导产业项目引进奖励实施细则》等,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发布等平台报道,积极推介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宣传了我市投资促进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突出收集舆情的重点,针对我局相关性较强的政务舆情信息以及设计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上、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工作,重点围绕我局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至2022年底,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2件、会办2件),市政协提案11件(主办5件、会办6件),按时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年未收到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对石家庄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流程,层层把控风险,严防出现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的现象。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每月底对本月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讲评,实行量化标准,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科室予以重视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抓好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的管理、维护、运行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安全。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通报投资促进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设计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等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下发有关通知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督促各科室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自我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对照市政府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时分解任务,做好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