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石家庄市开发区202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7:09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的冲刺之年、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开发区能级,当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桥头堡,加快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增强创新驱动效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着力提升园区承载力,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主阵地、项目建设主战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开发区力量。
二、发展目标
2024年,全市开发区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增长5%以上;新开工投资额5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400个以上。
2024年,各开发区产业聚集度和创新驱动能力不断增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承载功能逐步提升。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及产值占比进一步提高,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
1.做大做强核心区域。加快推进调扩区,各开发区要明确一个核心区域和1-2个主导产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调整工作,积极谋划调区、扩区和托管,为开发区发展预留充足空间,6月底前上报工作谋划情况。鹿泉经开区等规模较大的省级经开区要对标国家级经开区评价标准,制定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行动计划,补短板、强弱项,积极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二)强力推进项目招引和建设
2.坚持“一把手”招商。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对接项目100个以上;正定高新区、鹿泉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对接项目80个以上;其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对接项目50个以上。
3.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各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发展基础,坚持做大做强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并重,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各开发区要建立产业招商数据库,绘制招商图谱,梳理产业链条优势企业,围绕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以龙头企业为中心招引上下游企业。每个开发区至少谋划2个以上省重点产业项目、5个以上市重点产业项目。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至少引进1-2个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3-5个1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鹿泉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正定高新区至少引进1-2个外资项目,5-10个5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1-2个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其他开发区至少引进1-2个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3-5个5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
4.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各开发区进一步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开发区重大项目落实包联帮扶,建立项目台账,明确分包领导和分包责任人。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每月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开发区工作至少专题调度1次,涉及规划、环保、土地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上报。
5.严把项目准入标准。各开发区要坚持“亩均论英雄”,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招商引资事前评估机制,建立惩戒退出机制。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按照《关于加强工业类地产园中园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类地产项目和“园中园”项目建设。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违法违规圈占土地。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6.深化园区市场化运营。各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有序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年内各开发区要成立单独的国有控股公司或将县(市、区)国有公司划归开发区管理,受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各开发区要加快开展公司信用主体评级,提升公司融资能力,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开发区运营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7.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作用。全面梳理投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市政建设“四个平台”的建设情况,强化运营监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2024年底前,各开发区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达到5亿元,实际开展投融资业务;消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空白,建立融资担保平台。各开发区要积极推行国有企业(平台公司)的改革,建立适应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机制,赋于平台公司园区建设、投融资、基金管理等职能,让平台公司成为招商引资、投资发展产业的主力军,积极开展以投代引、以投代招。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鹿泉经开区等重点开发区要制定国有平台公司改革方案,推动国有平台公司和基金充分发挥作用。
8.持续推进“多评合一”。将园区规划环评作为重要依据,在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审查要求和时效性的基础上,对开发区内重大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内容,做好园区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各开发区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市区域评估任务清单,科学确定评估区域范围、评估事项,确保必须进行的评估事项应评尽评,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年内“区域评估”事项完成率达到100%。
(四)提升产业能级
9.培育优势产业集群。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鹿泉经开区等重点开发区要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前沿,发展新能源、机器人、软件、智算中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至少选择1个未来产业作为发展方向。五大产业园区要围绕市级主导产业发展,研究产业细分领域和发展趋势,明确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制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6月底前完成。
10.做好本地企业培育。各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大力促进本地企业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融资上市。加快资源、政策等要素往项目倾斜、往开发区倾斜。
11.对标先进开发区。各开发区要坚持跳出石家庄、跳出河北、放眼全国,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创新举措、低效土地整治提升等方面,全面学习借鉴。
12.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各开发区要为区内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入推行企业包联制度,畅通企业与县(市、区)、开发区领导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家早餐会、座谈会等,畅通企业家与园区联系渠道,助力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各开发区要聘请部分企业家作为招商专家,发挥企业家自身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各类执法检查程序、审批等流程。
(五)增强园区承载力
13.持续推进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各开发区要将低效用地整治提升作为常态化的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推进,每年都要对新产生的低效用地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逐一整治提升。2023年对未处置完成的涉法涉诉的停产、倒闭企业,要强化府院联动,推动审理、执行等程序加快进行,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清理出的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要加快土地出让,切实增强“净地”招商力度;对低效用地企业,要按照8年专项工作方案,提质增效,实现亩均税收整体提升。各开发区要对低效用地实行动态管理,对新产生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停产、倒闭和低效用地企业纳入整治提升工作范围内。
14.大力打造强配套低成本化园区。各开发区低成本化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水电气暖等用能价格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下,全面满足区内企业生产需求。各开发区要积极利用地方专项债券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储备申报2024年新建含标准化厂房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协议和意向入驻率须达到60%以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推进交通、能源、信息、供排水、地下综合管廊、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项目。适度超前布局一批“新基建”项目,完善园区配套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和科创平台共建共享,力争年底前探索建成园区“公共服务岛”。
15.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各开发区要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搭建园区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力争创建一批“智慧园区”。实施数字园区建设提升工程,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年内完成园区5G双千兆建设,优化信号覆盖和容量分配,丰富5G应用场景。
(六)强化发展要素保障
16.强化园区用地保障。持续推进“标准地”出让,2024年底前省级开发区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实现“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85%以上。各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出让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和企业实际需求,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格(租金)标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期修正确定。各县(市、区)要加强用地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集中向开发区倾斜。严禁将园区工业用地改变为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
17.强化融资保障。各开发区投融资平台要积极与金融机构、战略投资合作者合作,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形成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产业转型升级有效规范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引导基金,推动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等各类基金。积极开展2024年河北省金融顾问走进开发区试点申报工作,借助省级平台支持,搭建“银-区-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18.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各开发区要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等方式引进创新能力强、产业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类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新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园区要探索设立中央创新区,为企业提供实验室研究、检验检测、中试放大、孵化产业化等共享服务。有条件的开发区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驻冀高校以及13所、54所等科研院所合作,推出更多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
19.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守安全底线,各开发区要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重点强化对化工园区的管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严把项目入区安全标准,全面建立开发区智能化监管系统,实现全要素全链条信息化管控。守住耕地底线,保障粮食生产,严禁各类“割青毁粮”行为。
四、组织保障
20.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开发区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部门间通力协作,主动衔接,完成开发区各类建设发展任务。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2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调度会,对开发区改革、开放、创新进行全面部署和推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各项部署。
22.加强开发区业务能力培训。聘请国内外知名经济学者,优秀企业家、大学教授、行业协会突出人才等专业人士,重点从宏观经济运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投融资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实战等方面对开发区进行培训,邀请省直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通过实地观摩、学堂讲座等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提升全开发区队伍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