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3:24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区域经济协作、开发区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强化省会的开放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发展“4+4”现代产业和“四种类型经济”,以政策统筹、活动统筹、谋划统筹、签约统筹、履约统筹为重要抓手,以网上招商、重大项目招商、科技招商、开发区产业链招商和专业化招商为重要方式,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和签约项目落地行动,谋划引进落地一批高新高端高质量内外资项目,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强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比重达到25%以上,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70家以上;全市开发区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税收增长5%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增比进位、全省领先;全年新签约项目达到800项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精准高效招商
1.做好项目谋划。制定完善“招商指导目录、重点目标企业目录和招商项目库”三个清单。按照“4+4”现代产业和“四种类型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全市2020年招商指导目录。以已投资、已签约、正在洽谈及计划对接的企业为重点,制定全市2020年重点目标企业目录。突出谋划一批产业链构建核心项目和强链补链配套项目、区域经济能级提升带动性项目、应急装备、产品、体系等相关领域项目和“五个当年”(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生产、当年达规)年度贡献项目,完善全市招商项目库,全年谋划招商项目500项以上。2月底前完成制定。〔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创新招商方式。开展网上招商,充分利用“网络洽谈平台”,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每月开展线上招商活动。筛选一批有吸引力、有发展潜力的招商项目上网发布,促进精准对接。开展重点项目招商。围绕肿瘤防治、空气净化、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健康等“4+4”现代产业,引进一批产业尖端、市场前景广、创新要素聚集的重点项目。开展开发区产业链招商,加快推进鹿泉光谷科技园、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链园区建设,引进一批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产业化项目。开展科技招商。以产业链创新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密切与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对接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进一批创新型项目。开展专业化招商。通过市场化手段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开展代理招商,拓展重要客户、举办精准活动、引进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深化党政领导招商。深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重点招商,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力争引进一批示范性、引领性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招引1个10亿元以上项目,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招引1个5亿元以上项目。实施市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招商项目分包责任制,力争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和“五个当年”年度贡献项目。领导分包招商项目方案3月底前制定完成。〔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动联合招商。抓好市政府部门与县(市、区)联合招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等联合招商部门深入挖掘部门客户资源,围绕“4+4”现代产业发展方向,根据“四种类型经济”产业布局,为各县(市、区)谋划重点项目、介绍投资客户、推动项目签约履约。各部门要谋划项目10项以上,拓展行业高端客户10家以上,举办高效招商活动5次以上。3月10日前将谋划项目报送至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务实高效举办招商活动。积极筹备好各项招商活动,持续与客商沟通对接,储备一批项目和客商资源,为疫情结束后开展招商活动做好准备。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月”活动,举办“石家庄(北京)‘4+4’现代产业国际投资合作洽谈会”活动。10月举办“2020石家庄国际投资合作促进会议”。组织参加“进博会”、“5·18”经洽会、“丝博会”、“厦洽会”、“高交会”等,举办系列专题对接活动,拓展一批客户、对接一批意向、签约一批项目。〔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开展境外小团组招商。坚持小规模、多批次、专业化、重实效原则,下半年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产业项目,结合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建设,赴日本开展小团组招商。围绕肿瘤防治创新、空气净化、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赴欧洲开展小团组招商。县(市、区)可组团同期赴境外开展招商活动并参加市团有关活动。〔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外事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
7.支持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安排,指导外资企业积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解决企业防控物资等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月底实现80%以上,力争3月上旬全面复工复产。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主动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保持外资稳定增长。各县(市、区)要对照工作任务目标,深挖利用外资潜力,推动全年指标增比进位。着力引进外资大项目,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境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各县(市、区)引进一个5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其中组团区(县)和高新区引进一个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并力争实现资金到位。抓好外资项目履约,明确重点推进外资项目,确定任务目标、推进举措和时间节点,重点推动卡万塔能源、夸特纳斯集采中心、立邦新材料基地等一批项目落地。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筛选本地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成长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境外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企业境外融资。多渠道统计外资到位,及时掌握本地现有外资企业经营情况,明确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对外方股东留存收益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
9.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做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等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建立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项目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稳外资有关安排,3月底前完成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打造外资载体平台。推动开发区利用外资重点突破,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开发区要切实起到急先锋、排头兵作用,带动全市开发区利用外资增比进位。抓住用好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建设机遇,大力引进外资项目,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0家以上,支持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外商投资奖励政策,打造利用外资新高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开发区能级水平
1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石字〔2020〕1号),深化管理体制、领导体制、人事薪酬制度、财政体制、审批制度等八方面改革,释放改革活力。6月完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体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审批制度改革,10月完成财政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强化土地高效集约利用,10月底前各开发区依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产业地图和主导产业用地指南。加强土地收储,全市开发区全年土地收储9600亩以上,用于下一年度项目用地5000亩以上。实施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投入年增长10%以上。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以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元氏经开区为试点,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石家庄经开区、鹿泉经开区、循环化工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为试点,推广石家庄高新区项目审批模式。实行项目建设全程帮办,4月底前完成制定服务清单和最多跑一次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大力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主导产业支持政策。促进产业转型提升,积极申请市重点技改项目和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大力推动合作园区建设,加快石家庄经开区医药食品产业园、石家庄高新区京冀综合产业协作示范园等省级国际、省际合作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开发区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对于国内首台(套)生产企业、行业标准制定企业,给予补助和奖励,全市开发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90家以上。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5.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石家庄高新区和石家庄经开区发展政策措施。支持石家庄高新区建设自主型创新示范园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科技城、创新园、国际合作园建设。支持石家庄经开区做大做强,3月底前赋予市级管理权限,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授予。允许国家级开发区独立开展项目用地组卷工作,缩短项目审批时限。支持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与其它开发区共建一批特别合作区。〔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拓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
16.强化内资项目引进。围绕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瞄准国内500强、行业领军企业、知名研发机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内领先创新团队,引进一批产业尖端、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广、创新要素集聚的产业链构建项目。组团区(县)、石家庄高新区引进实体项目不少于20个,落地项目不少于10个;其他县(市、区)签约项目不少于10个,落地项目不少于6个。〔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
17.积极承接京津项目。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进一批创新性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项目。围绕产业链构建,积极引进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肿瘤防治、空气净化、卫星导航、5G等产业项目落地我市。〔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对接服务雄安新区。发挥石家庄(雄安)企业服务中心作用,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成立服务雄安新区工作组,围绕政策规划、制度创新、产业对接、企业服务等方面,每季度开展专题调研,推介我市企业、促进产业合作,打造雄安新区直通车。围绕生物医药健康、人工智能、工业和艺术设计等产业,定期举办对接活动,打造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项目履约落地
19.加强项目履约统筹。建立统筹推动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机制,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每月召开项目协调联席会,对重大经贸活动项目、市领导分包项目、县(市、区)领导分包项目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政策支持等重要事宜进行研究、协调和统筹,促进项目落地。建立专项服务机制,定期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招商项目专项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履约。〔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强化项目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六个一”协调机制,完善分包领导、招商部门项目主管、企业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管理人”制度,联合县有关部门建立招商项目每周协调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问题,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
21.加强招商政策支持。以项目创新贡献度、行业领先度、产业贡献度、税收贡献度、生态贡献度、就业贡献度为评价标准,制定招商项目支持政策。统筹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人才、成果落地等招商支持政策,联合政策制定部门开展项目会审、专家评审,促进高端高新高附加值的高质量项目加速落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对投促工作的组织领导
22.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强化担当担责,勇于攻坚克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真正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23.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敢于迎接挑战、勇于承担重任、善于团队协作、精于细节落实”的团队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把“双问计”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方法,向上问计,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向下问计,送政策、送信息、送项目、送人才、送成果。
24.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号工程”,配齐配强招商队伍,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发展合力。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挖掘职能资源,拓展招商领域,推动招商引资“提质、提速、提效”。各单位要细化重点任务、研究推动举措、明确完成时限,“清单式”管理、一体化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5.加强投促队伍建设。依托北大、清华和省内高校、产业发展研究机构资源,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大讲堂”活动,围绕英语、业务、礼仪、法律等,定期开展招商培训,着力打造懂产业发展、项目谋划、园区管理、注册审批,会英语、洽谈、招商、服务的“四懂四会”招商队伍。定期组织我市投资促进骨干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提升系统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
26.强化工作督导调度。落实《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履约管理的意见》,对签约项目注册、核准备案、资金到位、开工等关键环节实施链条式平台管理。各县(市、区)要及时通过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平台报送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实施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党政领导外出招商、实际利用外资、引进省外资金、新增签约项目、项目履约、开发区主要指标和市政府部门招商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指标增比进位,实现新突破。
 
附件:1.石家庄市2020年各县(市、区)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分解表
          2.石家庄市2020年各县(市、区)引进省外资金指标分解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石家庄市2020年各县(市、区)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任务(万美元)
 
全市
168000
1
长安区
12000
2
桥西区
20000
3
新华区
7000
4
裕华区
7000
5
高新区
40000
6
循环化工园区
2000
7
藁城区
32000
8
鹿泉区
8000
9
栾城区
14000
10
晋州市
4000
11
新乐市
4000
12
正定县(自贸区)
12000(10000)
13
行唐县
3000
14
灵寿县
2000
15
高邑县
2000
16
深泽县
1600
17
赞皇县
1600
18
无极县
3000
19
平山县
2000
20
元氏县
2000
21
井陉县
3000
22
矿  区
1600
23
赵  县
2000
 
附件2
石家庄市2020年各县(市、区)引进省外资金指标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任务(亿元)
 
全市
1265
1
长安区
75
2
桥西区
75
3
新华区
75
4
裕华区
75
5
藁城区
105
6
鹿泉区
75
7
栾城区
80
8
高新区
85
9
循环化工园区
50
10
晋州市
50
11
新乐市
50
12
井陉县
25
13
正定县(自贸区)
75(10)
14
行唐县
35
15
灵寿县
30
16
高邑县
50
17
深泽县
30
18
赞皇县
30
19
无极县
50
20
平山县
45
21
元氏县
50
22
矿  区
20
23
赵  县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