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5:07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意见》(〔2018〕-51号)精神,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招商引资和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和机关“效能革命”,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落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提质、提速、提效,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后劲和支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按照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和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促进引资引智引企引才高度融合,完善提升政策体系,拓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切实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和好项目,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领导带头,全面深化落实。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引资的“头雁效应”,主动联系对接企业、大力引进好项目;市政府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加大联合招商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创新招商方式,健全招商举措。鼓励引导各方面积极参与推介省会、招商引资,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招商引资和推动项目落地氛围。
(二)强化招商安商,营造“亲”“清”氛围。既注重放宽视野招商,面向全国全球吸引优质企业、优选高质量项目,也注重目光向内安商,盯紧域内培育成长的优质企业,鼓励拓展新领域、布局新项目,发挥领导干部包联机制作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打造更优“亲”“清”政商关系。
(三)强化精准招商,提高质量水平。围绕“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强化规划引领、绘制“招商地图”、建立招商目录、严格门槛标准,瞄准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推广专业招商、以商引商、小团组招商等有效模式,切实做到延链条有方向、引项目有办法、补短板有重点、提质量有目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政策引领,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运营成本、融资渠道、要素支撑等方面加大支持,落实政策;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政务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各类涉企检查,以营商环境大改善促进招商安商工作大提升。
(五)强化投资服务,促进项目落实。招商引资工作采取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团队负责、工作专班落实的工作模式,贯彻“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切实破解土地、资金等影响项目落地的瓶颈制约,确保项目招得来、留得住、见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招商安商重点
1、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建立世界500强、跨国公司、“4+4”产业国际行业领军企业信息库,建立国际投资促进组织、专业机构和境外机构合作信息库,建立友好城市合作交流机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扩大外商绿地投资、并购投资和境外融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年度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全市新增外资项目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强化与央企合作。深化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战略合作,对中电科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华润集团、中粮集团、保利集团、中车集团、中建集团、中石化、中核集团等与我市合作的企业,争取在现有合作项目基础上落地新项目、扩大投资带动;对尚未合作的企业,加大对接力度,力争早日达成合作,引进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推动与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合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或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行业领军企业对接,了解信息,探求合作,引进符合我市“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与院校(所)合作。加强与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对接合作,积极吸引其在我市建设研发和产业成果转化机构,推动一批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到2020年,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突破13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6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10家。(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促进优质企业扩大再投资。紧盯市内优质企业扩容提质,加强与企业沟通对接,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力争市内优质企业多上新项目、好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投促局)
(二)创新招商方式
6、强化精准招商。各县(市、区)要以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为目标,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突出2-3个重点产业,每年按照“20个重点招商项目、30个国内外重要客户、一套招商政策、一套对接计划”的要求进行认真谋划,绘制“招商地图”,建立招商项目库和招商大数据,对重点客商“量身定制”招商项目,并定期更新招商重点领域的领军企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团队等对象名单,切实提高招商精准度。(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扩大专业招商。转变招商理念,加快推进由粗放式招商向系统化、专业化、差异化招商转变,打造“政府团队招商+市场化委托招商”的招商机制。以“4+4”现代产业投资合作联盟和省代理招商资源为基础,市级层面每年筛选15个以上在当地或同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的企业作为代理招商机构,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聘任不少于3家代理招商机构,实行市场化委托招商。(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实施产业链招商。各县(市、区)在各自产业规划的基础上,摒弃大而全的惯性思维,向精细化、质量化进行转变,突出“4+4”现代产业重点,在优势领域深耕细作,做好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提升招商项目指向性、目标性,及时从项目基础、企业合作伙伴、高端企业客户等方面构建完善产业招商路线,各县(市、区)每年引进2-3个产业链支撑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府)
9、实施“回归雁”工程。成立“二次发展办公室”,建立“石家庄籍优秀企业家人才库”,大力吸引石家庄籍优秀企业家、高端人才回乡投资。充分发挥国内外异地河北商会和海外侨社团、侨商组织优势,结合商会活动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宣传推介石家庄,邀请在外企业家返乡考察,加强与家乡的联系,把商机传递到石家庄,把好的项目引到石家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侨联,各县市区政府)
(三)健全招商安商举措
10、强化领导干部招商。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引荐推介名企和骨干企业工作机制,市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知名企业、引进重大项目,负责与企业初步对接和引荐推介。统筹推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引资,加大外出招商力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加快签约项目履约落实,充分发挥“标杆作用”,促进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促进重大项目招商,提高招商项目对“4+4”现代产业发展的带动力和支撑性。(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健全联合招商机制。开展市政府部门与县(市、区)联合招商,充分调动发挥全市积极性,营造开放创新、协调联动的招商引资浓厚氛围。市政府部门要发挥资源优势,“一把手”带头招商,指定专门处室、人员负责招商,从对接企业、沟通洽谈、协调推动、项目落地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未分配联合招商工作的部门可将引荐项目推荐至市投促局,由市投促局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在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需求和我市产业布局基础上,安排企业与目标县(市、区)对接。每个部门每年至少引进促成1个项目。(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2、完善招商目录体系。围绕我市“4+4”现代产业,制定招引重点外商企业、央企、知名民企、院校(所)目录,建立招商目录体系并实施动态调整。各县(市、区)依据全市招商目录,明确各自产业招商重点。(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3、抓好重大招商活动。以博鳌亚洲论坛、达沃斯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高交会”、“廊洽会”等国际会议和洽谈会为平台,推介我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知名度,扩大城市影响力;利用“石洽会”“数博会”“航博会”“旅发大会”“正博会”“动博会”“石家庄市金融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谋划设计高端对接活动,推动一批国内外企业与我市开展实质性合作。(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4、强化园区引资载体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推进“九通一平”升级建设,加快实现“新九通一平”全覆盖,打造生态型、智慧型开发区。瞄准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培育特色龙头企业,推动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加快中韩国际日化产业园、欧洲产业园等中外和省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吸引高端高新产业项目向开发区聚集,提升开发区承载力和整体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国家级开发区达到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达到13个,其中超1000亿元的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促进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用足用好国家、省、市鼓励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内外资企业增强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支持企业、机构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组织密切合作,建设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尖端技术和基础性研发项目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优化营商环境
16、完善招商政策。加大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财政、金融、人才引进、土地保障和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支持,对我市急需引进的高端高新项目、新设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机构、境外世界500强投资的重大项目等,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享受的具体政策在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强化资金引导作用。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和市内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积极协助项目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符合石家庄“4+4”产业招商指导目录、当年实际到位外资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和境外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项目等按我市政策兑现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营造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企业的政策环境,完善股权、债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促进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民营资本公平竞争,各类投资主体一律依法平等准入,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融资渠道、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对转移来石的企业,其经原所在地认定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在我市无需重新申报,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直接予以认定。(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统筹市级领导干部引荐项目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落地,进一步形成项目招商安商、统筹布局和推进建设的有效联动,抓好协调检查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力量,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全市上下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外出招商、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联合招商工作机制。对于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洽谈的拟引进企业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明确专人组成招商团队牵头对接洽谈,达成投资意向后,承接地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实施“保姆式”服务,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三)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市投资促进工作平台作用,对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挂账式督导、台账式管理,每月对各部门、各县(市、区)项目在谈、签约、新批备案、开工、投产等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实施月通报和年度考核。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多种传播手段和载体,加大城市形象和招商引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推介石家庄和开展招商引资,积极营造浓厚的招商引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