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7:13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11,电话86689160,传真:86689494)。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在局官网及时公开省、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就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石家庄峰会、《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等进行宣传。对职能设置、政策法规、预算决算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
截至2023年底,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省件1件,市主办3件、会办4件),市政协提案19件(主办7件、会办12件),按时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中,《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提供了现场、信函、网络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2023年,全年未收到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
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自查,同时,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门户网站发布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对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全部做到了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设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升级改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推动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下发有关通知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明确各科室职责任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审查力度,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可正常浏览、下载等。三是做好自我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和路径,做好招商政策宣传;二是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细化监督检查举措,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