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62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6:1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类
石投促提案字﹝2021﹞第9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062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李兵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发区(园区)建设  助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开发区能级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开发区改革发展,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放大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起草了《石家庄市开发区2021年工作要点》,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2号文件印发。
一、科学规划开发区发展空间
指导各开发区结合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开发区的发展空间,注重解决好发展空间和土地制约的问题。积极探索实施不同层级的开发区重组整合与托管,培育发展更多千亿级开发区(园区)。
一是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根据省级统一安排,制定我市开发区整合优化方案。对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全国百强县市除外)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多于1个的,以一个国家级开发区或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统一管理其他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的理念,统筹推动开发区扩区一批、托管一批,为开发区发展打好基础。加快推动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扩区,实施融合发展,探索石家庄高新区对省级开发区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在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加挂石家庄高新区分园的牌子,统筹产业发展规划,统筹项目布局,充分发挥石家庄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利用石家庄高新区政策优势、体制优势,带动高新区分园发展。
二是支持开发区升级扩区调区。指导开发区将发展规划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全面排查全市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和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现状。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设立省级开发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
二、优化开发区(园区)产业布局
加强对开发区的指导帮扶,积极开展精准招商,助力开发区主导产业尽快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精准招商。加强全市开发区及特色园区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推介。组织开发区瞄准重点区域和重点目标,开展系列精准对接活动。各开发区要建立2-3支招商队伍,完善招商考核体系,实行竞争性招商。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各项政策,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自主制定具有本地特色、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专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惠政策,年内各开发区完成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体系建设。围绕本地确定的主导产业,以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主攻方向,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链优势企业,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跃升。各开发区至少引进一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建设“1+2”推进机制,“1”是指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统筹推进机制,每月调度、协调问题。“2”是指县级项目协调机制和“六个一”(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包联工作机制,推广新乐市的主要领导每周调度招商项目制度,促进项目落地。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石家庄经开区联合精准医学(石家庄)生命科技园、新型制剂及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高新区药明康德科技产业园、京石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鹿泉开发区海康威视石家庄科技园、梦巢小镇、普兴电子新外延产业基地项目,元氏经开区中通快运华北管理中心、华晋汽车零配件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园中集-海科斯康IV型车载储氢瓶及供氢系统中国基地项目,灵寿经开区新龙网络产业园等投资10亿元以上大项目建设。促进循环化工园区河北中宁气体特种气体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凯诺中星“光电材料”项目,元氏经开区星泉管业项目、立邦新型材料华北区域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伊特智能化舞台设备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园石煤机合资生产掘进装备项目,灵寿经开区丰树(灵寿)现代产业链项目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大力支持开发区项目争列省市重点项目。
四是引导工业企业进区入园。指导开发区按照全省工业企业“四个一批”统一安排部署,加强要素保障,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能,吸引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聚,帮助入区企业办理立项、用地、环评、安评、供电、供水等手续,有条件的可提供房租等优惠政策。通过稳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产业链提档升级,推进主导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支持开发区通过扩区整合工业园区或托管代管工业园区,促进县域经济融合发展。各开发区在各县(市、区)政府指导下,制定企业搬迁计划,针对全省“四个一批”企业,加强对上问计,对搬迁至我市开发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奖补,吸引更多企业来我市生产经营。
五是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各开发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引进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全面落实《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鼓励各开发区结合实际,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制定具体引才育才计划,实施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指导开发区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培育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支持鹿泉经开区打造千亿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集群。支持开发区以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合作,建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产业创新联盟等科技研发平台和常态化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开发区对获得不同级别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强化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支持。以高新区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打造“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完整的孵化链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引导各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产业引导资金,大力支持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发展。
一是积极协调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我省设有省开发区发展资金,可以对考核优秀的开发区,以及省重点支持的国际、省际合作重点产业园,能级提升综合示范开发区,特色产业示范开发区等给予资金支持,对激发开发区工作积极性、推动创新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和激励作用。我市于201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2017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配套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对考核为先进的,发展快、带动性和示范性强的开发区给予奖励”,但是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一直未能启用我市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且该资金的时效性已过。目前正积极与财政局沟通重启支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在市级层面对开发区发展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指导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产业基金。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探索推行“产业引领、基金操盘”的现代开发区(园区)发展模式,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持续激发开发区的活力和潜力。其中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6支基金,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2支基金,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1支基金。
四、强化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加大外资引入力度
一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在用地指标上予以重点倾斜支持,优先保障开发区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开发区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全市统筹。加快实施土地弹性出让,鼓励产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方式供应,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年内实现土地弹性出让。推动开发区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提升低效闲置土地使用效率。
二是推进标准地改革。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分类推进,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鹿泉经开区年内完成已收储土地的“七通一平”一级土地开发,实现部分制造业项目标准地供地。2020年其他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开发区要加快推行“标准地”改革,拿出一定比例的地块探索实行,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进。
三是加快示范园区建设。加大对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省级示范园区,石家庄经开区中外合作医药食品产业园等国际合作产业示范园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省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关于认定支持两类示范开发区并下达示范建设目标的通知》(冀开办发〔2020〕17号)要求,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和装备制造产业园要分别保质保量完成省能级提升综合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开发区示范建设目标。石家庄经开区中外合作医药食品产业园要依据《河北省国际合作产业园和省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发展指南》(冀商开管字〔2020〕4号),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和重点出口聚集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用好相关政策。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6月9日
 
领导签发:张建龙
联系人及电话:杨铁柱  866875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